五、评审流程安排
1.宣传发动(3.18-3.21):二级学院通过文件发布、召开班会等多种宣传方式使每位学生知晓奖学金评审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申报日期截止到3月25日。
2、成立班级校级学金评选工作小组(3-5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提供相应材料,确保评审工作程序严明,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3.二级学院自审(3.26-3.31):二级学院成立校级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按学校分配指标推选候选人名单,张榜公示五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材料。
4.评审工作办公室初审(4.1-4.6):评审工作办公室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各二级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确定预选名单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
4.学院审定公示(4.7-4.14):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对校级奖学金建议名单进行最后审定,评审工作办公室将评定结果在全院公示五天。
5.上报(4.15):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评审工作办公室将学校奖学金报学校财务和董事会。
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评审过程中出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学院评定奖学金期间设立学生资助工作举报电话,受理学生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等行为,评审期至2024年4月6日,评审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胡老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