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校级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4年3月18日——4月15日
二、参评对象
1.校级奖学金评审对象为大二及以上学生;
2.校级贡献奖可为全体在校学生。
三、金额标准及发放办法
(1)校级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2)校级贡献奖奖金为1500元;
(3)奖金及获奖证书春季学期一致性发放到位。
四、评审条件及细则
01
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6.评定学年的所有课程(含选修课)成绩为合格以上,班级排名前50%以内,成绩时间段为上一学年度2022-2023学年度(2022.9.1-2023.9.1),以前年度不计其内;
7.校级奖学金从道德风尚、学业成绩、社会实践三个一级指标及九个二级指标进行综合评定。
8.特殊贡献奖特指对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适当降低评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