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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通报

   保卫处是学校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校园安全和学校政治稳定的任务,其根本职责是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正常进行,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保卫处的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政法、公安、国安等政府机关的指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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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安全“六”不准
发布时间:2024-06-19     来源:     作者:

防溺水安全“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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